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本次申请授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共抽查11人,占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人数(26人)的42%。
抽查对象:各答辩组答辩平均成绩排名后5%的学位论文,每组抽查不少于1人。
二、抽查评估方式及处理办法
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对被抽查论文进行匿名评审。学位论文抽查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抽查评估结果存在“不合格”意见的学位论文,须修改论文不少于3个月,经导师签字确认后提交论文至学院研究生与学科科研办公室。经下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授予学位,否则取消该次学位授予资格。
被抽查者须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填写修改审定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后随答辩材料一起提交至学院研究生与学科科研办公室。
三、抽查评估材料提交
请被抽查硕士研究生于2023年9月6日上午11点前提交2本纸质胶装版盲审论文至南校区网安大楼ai-209办公室,提交论文要求如下:
学位论文的封面及正文中必须隐去作者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相关信息,作者本人的研究成果请务必保留(删除具体作者信息,但应体现作者的排序,如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等)。
学位论文的正文部分需除去创新性声明、附录、致谢、作者简介,
论文封面的作者姓名处必须填写抽查评估名单(详见附件)中的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