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2019年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接收不同招生单位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接收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崔江涛
组员:王泉、李青山、田聪、沈玉龙、苗启广、王宇平、高琳、顾新
秘书:向麟海、范莉莎
监督:张莹莹
三、推免生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6.通过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资格审查。
四、报名流程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报名:即日起至9月25日18:00,有意向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index.jsp,在“推免生报名”进行预报名(报考原计算机学院与原软件学院的考生统一预报名),按照系统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考生请随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并联系导师进行面试。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报:9月28日教育部系统开放后,所有通过西电研究生报名平台报名且被确认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报,推免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我院将在推免生报考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正常上班)2小时内在系统上确认是否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点击确认同意复试,复试完成之后在2小时内进行确认。
五、复试
学院接收推免生分为两类:
1.参加“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并考核合格的推免生和参加校园行活动并面试合格的推免生,复试成绩以“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和校园行复试成绩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试;
2. 未参加“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校园行活动的推免生,需参加导师组的推免生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具体安排请和导师联系(报名软件工程导师组推免生,由学院统一安排导师组面试)。
综合面试考核内容: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推免生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通知。
1)“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校园行录取的和本校推免生: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报考,获得录取通知后于9月30日下午18:00前完成录取确认。
2)其他推免生: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当日两小时内点击确认同意录取。
3)二次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将在综合考虑已录取人数、学位类型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
我院拟接收二次报考推免生的学位类别为专业学位,奖助金低于首次报考推免生一个等级。
4)推免生点击同意录取后,正式成为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锁定考生状态,不再受理解锁、取消录取资格的申请。
注意:因导师招生名额有限,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取消录取通知,把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
七、奖助体系
我院一次报考录取的推免生奖学金为一等奖学金。对于优秀硕士推免生、直博生以及弹性直博生分别设立专项奖学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奖助金设置情况
奖助金类别 |
奖助金等级 |
金额 |
比例 |
国家奖学金 |
/ |
2万元/年 |
2.5% |
国家助学金 |
/ |
6000元/年 |
100%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4300 |
60% |
二等 |
2100 |
20% |
三等 |
1000 |
20% |
三助岗位津贴 |
助研 |
研一 |
150元/月 |
100% |
研二 |
450元/月 |
研三 |
450元/月 |
助教 |
视工作量而定 |
助管 |
500/月 |
社会奖学金 |
由企业设立 |
备注:学业奖学金根据最终情况而定
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等级 |
条件要求 |
金额 |
特等 |
985高校/西电排名前1%的推免生 |
2万元 |
一等 |
985高校/西电排名前5%的推免生 其他211高校排名前1%的推免生 |
1.5万元 |
二等 |
其余985/211高校推免生 |
1万元 |
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等级 |
条件要求 |
金额 |
特等 |
985高校/西电排名前1%的推免生 |
5万元 |
一等 |
985高校/西电排名前5%的推免生 其他211高校排名前1%的推免生 |
2.5万元 |
二等 |
其余直博生 |
2万元 |
弹性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条件要求 |
等级及金额 |
全部弹性直博生 |
所得硕士奖学金 1万元 |
说明:1.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奖励优秀硕士推免生、直博生和弹性直博生,只在入学第一学年享受,且获得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本学年不再享受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或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其余学年按对应硕士或者博士奖助体系执行。
2.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条件要求中的名次和排名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的信息为准,排名人数不足100人,但大于等于30人的,第一名按1%计,排名人数小于30人的,按实际名次和排名人数计算。
3.未享受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的新生,硕士新生按规定享受硕士学业奖学金,博士新生按规定享受博士学业奖学金。
八、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校纪委029-81891725, 研究生院029-88203489,学院029-88202354。
九、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本科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阶段课程出现不及格;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