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教〔2011〕109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1〕16号)精神,继续强化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我校优秀教材的教学示范和辐射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二届校级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由我校教师主编,2006年9月以后(以米乐平台的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正式出版的各类教材(包括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cai课件),不包括学术专著以及为各类短训班、岗位培训人员编写的教材。已获得校级以上奖项的教材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教材应符合以下条件:
1.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2.具有与本学科、本专业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先进性、实用性、理论性和系统性。能正确阐述本学科、本专业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选题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和创新精神。
4.教材质量较高,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居领先地位,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一致反映良好。
5.文字祥实、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6.参加评奖的教材必须经过本校2届以上(含2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且得到普遍认可。
二、申报程序
(一)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或教学单位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申报。
(二)2006年9月以来已经被评选为校级优秀教材的,但未评过省级以上优秀教材,可申报参加省级优秀教材的评审。
(三)申报限额。各学院推荐参加第十二届校级优秀教材评奖的数量原则上为:不超过符合本次评奖范围总数的1/3。
(四)申报材料包括:
1.《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
2.《优秀教材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
3.样书1本。电子教材及cai课件要有光盘及运行说明书。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1年8月29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发送附件1、附件2电子邮件到: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高校 优秀教材 评选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