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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发布时间:2013-09-12点击量: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质量三十条),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育产生高水平教学改革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近期将组织开展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和内容
      本次教改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型,具体应具备以下特性:
      1.前瞻性:对我国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引领作用和理论指导意义。
      2.实用性:针对当前及新时期我校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3.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新招,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本次教改立项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建设、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课堂教学评价机制研究、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研究、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等,详细申报内容可参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本科)(见附件1)。
      二、立项范围
      项目研究工作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申报项目有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
      鼓励由学院牵头,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的选题。
      鼓励研究、试点、推广及应用的综合性选题(包括在国家和我省已有的重点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完善、整体优化、应用实践等的选题)。
      鼓励跨院系联合申报具有共性和实践性的选题,特别是对教学领域中的某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的选题。
     上述指导性选题范围和重点项目立项要求,供各单位选题和组织推荐时参考。对同一名称已立项过的教改项目,本次立项将不予受理;以往已立项研究较多,或者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的课题,如无创新或发展,原则上不再作为教改项目立项;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的筛选和评审工作,将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突出实效”的原则,经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本轮立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为保证教改立项的水平和质量,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项目主持人应按期完成了2009年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的结题工作;未完成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教改项目。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一般限5人以内(含主持人)。
    2.本次立项总数按照申报项目数的60%左右予以立项,依据2013年陕西省教改立项申报限额确定重点项目,其余的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6000元。
    3.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1年。
    4.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申报,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项目研究工作;鼓励多学院、多部门、多学科联合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申报者认真填写《201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指:本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3年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成果(含相关研究论文和著作目录)、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方面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2.各学院认真填写《201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用excel格式填写,以下简称“汇总表”)。
    3.请各学院于2013年10月8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经各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电子文档的文件名格式为“学院名 主持人姓名”)由各单位统一发送至:。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不随本文印发,请到我校教学研究网下载,网址:
    联系电话:81891764
    联系地址: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南校区办公楼209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沟通,保证本次项目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2.  

             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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