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文件(西电研字[2015]45号、西电学
[2010]28
号、
29
号、
42
号文件)精神,在征求广大导师及同学们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具体情况,公平公正的建立完善的评价激励机制,并初步制定计算机学院综合测评工作方案,以促进我院研究生奖助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
指导原则与工作要求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标准,实事求是
2.
严格把关每个环节,审查监督工作及时到位
3.
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人尽皆知
三.
组织领导
由学院领导牵头成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委员会由计算机学院领导、导师代表、博士生代表、硕士生代表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会部分成员以及各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组成。
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设立组长、副组长以及监督职务,由学院相关领导担任,对我院研究生奖学金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和监督。奖学金评定办公室负责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文件起草、发布通知、动员宣传、执行检查、解释、公示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四.
工作方案内容
1.
参评对象及条件
(1) 参评对象为计算机学院所有统招录取为非定向及非委培的所有在籍研究生。
(2)在上一学年有违纪情况(如考试舞弊)受到处分者将不能参评。
(3)所有外出实习必须经过导师、学院和研究生院批准。在实习单位做论文的,自实习之月起,停发奖助金。在校内做论文的短期实习,自实习之月起,停发奖助金,返校后恢复奖助金发放。
(4)未经导师同意在外私自兼职一经发现,须退还已发学年奖助金,并取消下一年参评资格。
(5)病休学年缓评奖助金。
(6)依据新研究培养改革机制精神,导师对于其所指导学生是否继续资助具有一票否决权。
(7)未能按期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研究生,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8)研究生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反应自身学习、科研、实践等情况,如在评审中发现事实与所提交材料不符或有造假行为,则取消该学生参评资格,并做相应处理。
2.
宣传动员
(1)通过班会向全体研究生进行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宣传;
(2)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为:学生党支部书记、班委成员、每个导师民主推选出一名学生代表。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对学院奖学金评定政策进行学习解读,向广大研究生同学进行宣传解释,并及时汇总反馈学生提出的问题。
3.
研究生个人总结
全体参评研究生以学院提供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为基础,结合过去学年个人学习工作情况,从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科研项目成果、社会实践和团体活动方面进行全面总结。
研究生个人总结由民主评议小组统一进行核实审查,且作为民主评议小组对学生个人行测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4.
综合测评模块
(1)
m1
模块(思想道德素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
思想道德素质指研究生在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行为、法纪素养等方面具有的符合时代特色的基本品质,是研究生政治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综合体现。思想道德素质总成绩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政治素质和法纪素养等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打分,取小组成员评价的算术平均值。m1模块测评成绩不及格者,将不能参评。
(2)m2模块(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 50%
专业理论知识指研究生上一学年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值
(3)m3模块(科研能力=0.5*学术成果评价 导师组评价): 40%
a.
学术成果评价:根据研究生在学术论文、科技创新、科研业绩、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等五方面的相关材料,依据细则中的评分标准评分(见附件);
b.
导师组评价(满分50分):评分原则:评定按照学生申请、小组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的原则,由学生填写奖助金申请表。评定小组评分可以采用学生介绍工作或导师介绍情况等多种形式,各导师评委根据情况独立评分。
(4)m4模块(社会实践活动,满分100): 10%
社会实践活动考察研究生们的集体荣誉感等综合素质,以过去一个学年参加校院班级集体活动等方面情况记分。
5.
综合测评办法
(1)按照每个二级学科成立评定小组,进行组内统一评审,并产生获奖等级。
(2)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分为4个模块: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由思想道德素质(m1模块,不计入总分)、专业理论知识(m2模块)、科研能力(m3模块)和社会实践活动(m4模块),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 m2×0.5 m3×0.4 m4×0.1,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m3。其中m3模块分数统一由导师组评定并打分,m4模块分数由学生本人根据公示活动加分细则进行核算后统一公示,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监督执行。
对于导师组m3模块中获得分数超过40分(或者组内推选为一等)的同学直接报送学院进行答辩,并通过现场专家进行统一评定。
(3)学院在每个导师组内按照西电研字[2014]66号文件所规定比例统一划定各等级人数(原则上根据五舍六入计)。一等和二等各预留2%名额奖励给为学院学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并通过答辩评审后,报学院奖助金评定委员会审定。
6.
材料审查,汇总公示
由奖学金评定办公室对各导师组评定结果进行汇总,并通过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最后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连续公示3天以上)
7.
问题反馈与解决
对于公示期间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检查核实,并报送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决议。决议结果及时反馈到个人,奖学金评定办公室负责解释工作,并在全院对决议结果进行再次公示。
8.
上报结果,总结工作
将计算机学院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汇总,并对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最后上报研究生院。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所有)
(2015年5月修订)
附件1:m3模块
-
奖学金评定认定的学术成果、竞赛奖励、科研业绩及其计分标准
附件2:m4模块
-
奖学金评定认定的社会实践活动、班级社团工作及其计分标准
附件3: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情况
附件1:m3模块-奖学金评定认定的学术成果、竞赛奖励、科研业绩及其计分标准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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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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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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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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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
(m3模块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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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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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期刊论文
1区:100分/篇
2区:80分/篇
3区:60分/篇
4区:40分/篇
其他:20分/篇
|
仅认定排名前二的第一学生作者:
① 学生为第一作者,加权系数=1.0;
② 导师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且为通信作者,加权系数=1.0;
③ 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但非通信作者,加权系数=0.5。
论文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如果使用当年录用的成果,则在该成果发表和检索时不能再次使用)
|
会议论文
|
国际会议a类:100分/篇
国际会议b类:80分/篇
国际会议c类:60分/篇
重要国际会议:40分/篇
一般国际会议:20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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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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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50分/件
申请国家技术发明专利:20分/件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0分/件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5分/件
软件著作权: 10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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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
解决生产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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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国内推进组认领的标准提案: 50分/件
被国际标准化组织接纳的标准提案: 100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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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获奖(m3模块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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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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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的各类竞赛获奖以及获得的荣誉表彰,根据级别不同,可计1~30分,各种获奖得分可以累加。国际级奖项最高30分;国家级奖项最高20分;省部级奖项最高15分;市级奖项最高10分;校院级奖项最高5分(注意:同一作品参加同一竞赛中获奖及荣誉按照一个奖项计)。
|
(1)以证书为准;(2)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获奖,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级别分值计分;(3)团体获奖,所有成员均获该级别计分;(4)对某级别奖项特等(或一等)获得者取最高分,其他名次分数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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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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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论文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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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业绩(m3模块导师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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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科研项目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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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根据学生参与项目级别以及本人在项目中的排名、参与项目时间以及贡献情况按照奖学金等级比例对学生进行评分,具体为:
优秀:40-50分
良好:30-39分
差:3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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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该模块获评分数在优秀级别内的需统一进行答辩,由答辩委员会确定是否通过,如不通过则直接按及格分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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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m4模块-奖学金评定认定的社会实践活动、班级社团工作及其计分标准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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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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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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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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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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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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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组织方提供相关证明,根据级别、规模、影响力及贡献情况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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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生无故不参加班会,党员或者预备党员无故不参加党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的每次扣2分。
2.社会实践活动加分按照当年具体活动情况由学院奖助金评定委员会确定加分细则
3.由研会、腾讯俱乐部等汇总各部门人员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并给出建议分数,按照主席等同于班长计分,其余按照参加组织活动情况递减
4.班级活动开展不力酌情扣分,且相应班委不予加分
5. 对于大型活动,如迎新晚会,研究生学术年会等,确定相应的分值,累加给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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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与大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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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活动需要有相关学生组织的证明;(2)鉴于获奖项给予分值较高,在某项校院级活动中获奖已得分者,将不予计参加分;(3)同时参与多部门(研会,腾讯,班级)工作者,活动组织分由两部分构成:a.取单部门最高分,b.其他部门活动组织分累计分数有上限。(4) 参加活动并获奖的,参加分和获奖分可以累加。(5)由学院认可的重要活动,按照核心组织者、组织者、参与者分别计分,具体加分根据当年活动组织情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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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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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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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分数按照以下职务进行分别计分:社团主席,主席团成员计,部长(组长),副部长(副组长),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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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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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分数按照以下职务进行分别计分: 正副班长、党支书计,其他班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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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情况
计算机学院学业奖学金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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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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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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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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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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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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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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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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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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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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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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